民法典中未成年子女抚养期限是多久?
我和配偶打算离婚,有个未成年的孩子,现在很担心孩子的抚养问题。想了解在民法典的规定下,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期限是多久,这样心里能有个底,也好提前做好规划,不知道法律是怎么规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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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民法典中未成年子女抚养期限的问题前,我们先明确一下抚养的概念。抚养指的是父母对子女在经济上提供必要的生活费用、教育费用等,在生活上给予照料、关心和保护等一系列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期限作出了明确规定。一般情况下,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是到子女年满十八周岁为止。这是因为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在法律上被认定为成年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从理论上来说能够独立谋生,所以父母通常不再负有法定的抚养义务。例如,孩子到了18岁,完成了高中学业,有能力通过自己的劳动获得收入来维持生活,父母就可以不再承担抚养费用。 然而,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果子女年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但能够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比如,孩子16岁辍学后外出打工,每月收入稳定且足以满足自身生活开销,这种情况下父母的抚养义务也可能提前终止。 另一方面,如果子女虽已年满十八周岁,但因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或者尚在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又或者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父母仍需继续履行抚养义务,支付必要的抚养费用。像孩子考上大学后,没有独立的经济来源,父母就需要继续提供生活费用和教育费用,保障孩子顺利完成学业。 总之,民法典规定的未成年子女抚养期限并不是绝对固定的,要根据子女的实际情况来确定。父母应该根据法律规定和孩子的具体状况,切实履行好抚养义务,保障子女的健康成长和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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