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财产保全的期限是多长时间?

我和别人有经济纠纷,准备申请财产保全。但我不太清楚财产保全的期限是多久,担心保全期限过短影响我的权益。要是期限到了,没处理完纠纷,财产就被解除保全,那可就麻烦了。所以想问问财产保全的具体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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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产保全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九条,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简单来说,如果是冻结银行存款这类资金,最长时间是一年;要是查封、扣押像车辆等动产,期限最长两年;而查封房子等不动产或者冻结其他财产权,期限最长是三年。要是在期限快到的时候,申请执行人觉得还需要继续保全,向法院申请延长,法院同意后办理续期手续,续期的时间是原来规定期限的一半。 另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也就是说,如果被申请人提供了足够的担保,法院会解除财产保全措施。这也提醒我们,在申请财产保全时,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确保自身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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