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甲受到人身威胁向公安机关请求保护,公安机关有哪些职责和处理方式?

我受到了人身威胁,心里特别害怕,就想着赶紧向公安机关请求保护。但我不知道公安机关面对这种情况会怎么做,他们有啥职责,会采取啥措施来保障我的安全,所以想了解下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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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人身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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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甲受到人身威胁向公安机关请求保护时,我们先明确一些法律概念。人身威胁是指一方以言辞、行为等方式让另一方产生面临人身伤害危险的担忧。在这种情况下,公安机关有多项重要职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公安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或者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主动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违反治安管理案件,应当及时受理,并进行登记。这意味着,当甲向公安机关提出受到人身威胁需要保护的请求时,公安机关要第一时间受理并做好登记工作,这是后续处理的基础。 同时,根据该法第七十八条,公安机关受理报案、控告、举报、投案后,认为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立即进行调查;认为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告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投案人,并说明理由。所以,公安机关会对甲所反映的情况展开调查,判断是否构成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 如果经调查,威胁行为达到一定程度,符合治安管理处罚的情形,公安机关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对实施威胁行为的人进行处罚。该条规定,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此外,从保障甲的人身安全角度出发,公安机关还可能采取一些保护措施。比如,在甲面临现实紧迫的危险时,安排警力进行贴身保护;对威胁者进行告诫,要求其停止威胁行为等。这些措施都是为了及时有效地保障甲的人身安全,维护社会的治安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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