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合同及其种类是怎样的?


电子合同是指双方或多方当事人之间通过电子信息网络以电子的形式达成的设立、变更、终止财产性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简单来说,就是借助电子手段订立的合同,比如我们在网上购物下单,这其实就是和商家订立了一份电子合同。 从法律依据来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这就为电子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电子合同主要有以下几种常见的种类。 首先是信息产品合同与非信息产品合同。信息产品合同是指以信息产品为标的的合同,比如软件许可使用合同。软件开发者将软件的使用权授权给用户,用户按照约定支付费用。而非信息产品合同则是以非信息产品为标的的合同,像我们在网上购买一件衣服,这个合同的标的就是衣服,属于非信息产品合同。 其次是点击合同。点击合同是指由商品或服务的提供人通过计算机程序预先设定合同条款的全部或一部分,以规定其与相对人之间的法律关系,相对人必须点击“同意”才可以订立的合同。我们在安装软件时,经常会看到一个许可协议,只有点击“同意”才能继续安装,这就是典型的点击合同。 再者是网络服务合同。网络服务合同是网络服务商与用户之间订立的,由网络服务商为用户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信息服务等各类服务的合同。比如我们和宽带运营商签订的宽带服务合同,运营商为我们提供网络接入服务,我们支付相应的费用。 最后是电子格式合同。电子格式合同是一方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在网上购物、预订酒店等场景中,很多合同条款都是商家预先设定好的,消费者只能选择接受或不接受,这就是电子格式合同。不过,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格式条款存在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等情形,该条款是无效的。 总之,了解电子合同及其种类,对于我们在网络环境下正确订立和履行合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在签订电子合同前,一定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