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日”和“宣誓制”双管齐下有什么作用和意义?


“宪法日”和“宣誓制”双管齐下具有多方面重要的作用和意义,下面我们从不同角度来详细分析。 首先,从增强宪法意识方面来看。“宪法日”即国家宪法日,它是为了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而设立的节日。2014 年 11 月 1 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将 12 月 4 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在这一天,会开展各种形式的宪法宣传教育活动,让广大民众更深入地了解宪法,明白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从而在全社会营造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良好氛围。 而宪法宣誓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七条第三款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公开进行宪法宣誓。”公职人员在就职时进行宪法宣誓,意味着他们向宪法和人民作出庄严承诺,要遵守宪法、履行职责。这一仪式能让宣誓者从内心深处敬畏宪法,时刻提醒自己权力是由宪法赋予的,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框架内行使权力,进而增强自身的宪法意识和责任感。 其次,在维护宪法权威上。“宪法日”的设立,通过广泛的宣传活动,让宪法深入人心,使人们认识到宪法的权威性不可侵犯。这有助于在全社会形成一种尊重宪法权威的共识,当每个人都自觉遵守宪法时,宪法的权威就能得到切实维护。 宪法宣誓制度则从国家工作人员这个层面维护宪法权威。当公职人员在庄严的仪式下宣誓,他们会以实际行动捍卫宪法尊严,严格依法办事。一旦违反宪法和法律,就会受到相应的制裁,这能有效防止权力的滥用,保障宪法的实施,确保国家权力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再者,对推进法治建设而言。“宪法日”为法治宣传教育提供了重要契机,有助于培养公民的法治观念和法治思维。当公民具备了良好的法治素养,就会积极参与法治建设,成为法治社会的积极推动者。 宪法宣誓制度让国家工作人员成为法治建设的引领者。他们在宣誓后,会严格按照宪法和法律的要求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带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法治风尚,推动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总之,“宪法日”和“宣誓制”双管齐下,一个面向全社会,提升公民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一个针对国家工作人员,强化其宪法责任和法治担当。二者相辅相成,共同为我国的法治建设和国家治理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