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协议书有什么作用和效力?

我前段时间遭遇了交通事故,对方和我协商签订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协议书。我不太清楚这个协议书有啥用,签了之后会不会有啥问题,它在法律上到底有没有效力呢?我想了解一下这方面的具体情况。
展开 view-more
  • #事故赔偿协议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协议书是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双方当事人就事故造成的损害赔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而签订的书面协议。它具有以下重要作用和效力。 从作用方面来看,该协议书为双方当事人明确了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比如,在交通事故中,如果一方车辆受损、人员受伤,通过签订协议书,就可以确定对方需要承担的赔偿项目和金额,像车辆维修费用、医疗费、误工费等,让双方对赔偿事项一目了然,避免后续产生不必要的争议。同时,它也有利于快速解决纠纷。相比于通过漫长的诉讼程序来解决交通事故赔偿问题,双方自行签订协议书可以节省时间和精力,使赔偿问题得到及时处理。 在效力方面,一般情况下,只要协议书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且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那么它就是合法有效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协议书通常以书面形式订立,符合合同订立的形式要求。 一旦协议书生效,双方当事人就应当按照协议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如果一方不履行协议,另一方可以依据协议书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履行协议并承担违约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不过,如果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等情形,导致协议书的订立并非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那么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条规定,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总之,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协议书在解决交通事故赔偿纠纷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和效力,但在签订时双方应当谨慎,确保协议的内容合法、公平、合理。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