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才能构成诈骗?


要构成诈骗,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方面的条件: **主体要件**:诈骗的实施主体必须是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一般来说,年满十六周岁的自然人,能够对自己的行为承担刑事责任。也就是说,十六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通常不构成诈骗罪的犯罪主体,无需承担刑事责任。例如,一个十五岁的孩子实施了欺骗他人财物的行为,一般不会被认定为诈骗罪。 **主观要件**:行为人在主观上必须是故意的,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所谓故意,就是明知自己的行为会欺骗他人并使其产生错误认识,进而导致他人处分财产,仍然积极实施该行为。例如,甲编造自己生病急需用钱的虚假理由向乙借钱,实际上是为了购买奢侈品挥霍,甲就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 **客体要件**: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这意味着诈骗行为的对象是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而不是其他非法利益。如果某种行为侵犯的不是公私财产所有权,即使使用了欺骗手段,也不构成诈骗罪。比如,拐卖妇女、儿童的行为,侵犯的是人身权利,不属于诈骗罪。 **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行为人要实施了欺诈行为,并且通过这种欺诈行为使他人陷入错误认识,被害人因为这种错误认识而处分财产,最终行为人得到财产,被害人遭受损失。欺诈行为从形式上主要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同时,诈骗公私财物还需要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通常被认定为“数额较大”。例如,丙谎称自己有一批高质量的货物出售,诱使丁支付了高额货款,但实际上根本没有货物,丙的行为就符合诈骗罪的客观要件。 法律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