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中十二岁入刑的八个罪名是什么?


在我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特定的严重罪行,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这里所说的特定罪行主要涉及八个罪名,下面为你详细介绍。 首先是故意杀人罪,这指的是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生命权是公民最重要的权利,故意杀人严重侵犯了他人的生命权,对社会秩序和公序良俗造成极大的破坏。比如,甲出于报复心理,蓄意杀害了乙,这种行为就构成故意杀人罪。 其次是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当这种伤害行为导致他人死亡,或者采用特别残忍的手段(如挖眼、砍手等)造成他人重伤并严重残疾时,就属于入刑的范畴。例如,丙用极其残忍的方式伤害了丁,导致丁重伤并落下终身残疾,丙的行为就可能符合该罪名的条件。 另外还包括强奸罪,即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与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这种犯罪严重侵犯了女性的性自主权和身心健康。 抢劫罪也在其中,它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比如,戊使用暴力威胁己,抢走了己的财物,戊的行为就构成抢劫罪。 贩卖毒品罪,指明知是毒品而非法销售或者以贩卖为目的而非法收买毒品的行为。毒品对个人、家庭和社会都有极大的危害,打击贩卖毒品犯罪对于维护社会稳定和公众健康至关重要。 放火罪,是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放火行为不仅会造成财产损失,还可能危及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安全。 爆炸罪,是指故意用爆炸的方法,杀伤不特定多人、毁坏重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爆炸的威力巨大,一旦发生往往会造成严重的后果。 投放危险物质罪,是指故意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这些危险物质会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严重的损害。 法律作出这样的规定,是为了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和公共安全,同时也体现了对未成年人严重犯罪行为的严肃态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