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瓶车发生碰撞,一车全责,另外一车走了,算不算逃逸?
我跟别人骑电瓶车碰撞了,交警判定对方是全责,结果我当时有事着急就先走了,后来心里一直担心这会不会被认定成逃逸。我就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我离开现场到底算不算逃逸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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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电瓶车发生碰撞,一车全责而另外一车走了的这种情况中,需要分情况来判断是否算逃逸。 如果是无责任的一方离开现场,一般不算逃逸。因为“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无责任方离开现场通常不具有逃避法律追究的主观故意。例如,无责任方因为有紧急事情需要处理而离开现场,且后续愿意配合调查等,这种情况通常不被认定为逃逸。 但如果是全责方离开现场,通常会被认定为逃逸。因为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这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所规定的。全责方离开现场,很可能存在规避事故责任的主观意图,符合肇事逃逸的法律定义。 总之,判断是否逃逸关键在于离开现场的一方是否有逃避法律追究的主观故意以及是否履行了相应的法律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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