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三轮车从北向南行驶,汽车从西向东行驶,责任如何划分?


在探讨电动三轮车从北向南行驶,汽车从西向东行驶时责任如何划分的问题之前,我们需要先明确几个重要的法律概念。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简单来说,就是看谁的行为对事故的发生影响更大,谁的过错更严重。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60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具体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其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比如,如果电动三轮车闯红灯或者汽车超速行驶、酒驾等违法行为导致了事故,那么有这些违法行为的一方就很可能要承担全部责任。 其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例如,电动三轮车和汽车都存在一定的违规行为,电动三轮车未按规定让行,汽车也有超速迹象,那么双方可能都要承担责任,具体的比例要根据实际情况判断。 其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在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52条规定,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如果电动三轮车和汽车行驶到这样的路口,一般来说,右侧来车有优先通行权。 综上所述,电动三轮车从北向南行驶,汽车从西向东行驶时责任的划分要综合多方面因素。交警会根据现场勘查、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监控视频等证据,按照上述法律规定来确定双方的责任。当事人如果对责任划分结果不服,还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复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