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与机动车相撞责任是怎样划分的?


在探讨电动车与机动车相撞责任划分之前,我们先明确几个关键概念。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简单来说,就是看谁的行为导致了事故发生,以及这个行为的错误程度有多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在电动车与机动车相撞的具体情形中,如果电动车属于非机动车类型(设计最高时速不超过25公里,整车质量不超过55公斤等符合非机动车标准),一般情况下,若机动车一方存在闯红灯、超速、酒驾等明显违法行为,那么机动车通常要承担主要或全部责任。要是电动车存在逆行、闯红灯等违规行为,而机动车没有过错,那么电动车可能要承担主要或全部责任,但机动车一方仍需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要是电动车被认定为机动车(比如一些超标电动车,速度快、重量大等),那么双方就按照机动车之间的事故责任划分原则来处理,即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来确定责任比例,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