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法失火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失火罪是一种在日常生活中可能会涉及到的犯罪行为,下面来详细介绍一下我国刑法中失火罪的构成要件。 首先是主体要件。失火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这意味着只要是达到了刑事责任年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并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成为失火罪的主体。简单来说,就是一个年满十六岁,精神和智力正常的人,如果因为自己的行为导致失火,就可能会构成失火罪。 其次是主观要件。失火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这里的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引起火灾,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例如,一个人在山林中随意丢弃未熄灭的烟头,他应该能想到烟头可能会引发山林火灾,但由于疏忽没有考虑到,结果真的引发了火灾,这就是疏忽大意的过失。过于自信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已经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引起火灾,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了火灾。比如,一个人在仓库里使用明火维修设备,他知道明火可能会引发火灾,但他觉得自己有经验能控制好,结果还是引发了火灾,这就是过于自信的过失。 然后是客体要件。失火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也就是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只要失火行为危害到了公共安全,就可能构成失火罪。比如,在人员密集的商场里失火,可能会危及很多人的生命安全,还会造成商场的财产损失,这就侵犯了公共安全。 最后是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的危害公共安全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一条规定,过失引起火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二)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三)造成十户以上家庭的房屋以及其他基本生活资料烧毁的;(四)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二公顷以上,或者过火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面积四公顷以上的;(五)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也就是说,只有失火行为造成了上述这些严重后果,才会被认定构成失火罪。 总之,只有同时满足以上主体、主观、客体和客观这四个方面的要件,才能认定为失火罪。大家在日常生活中一定要注意用火安全,避免因疏忽而引发火灾,给自己和他人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