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贪污罪共犯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我有个朋友涉及一起疑似贪污的案子,他不是主犯,是和别人一起的。我想知道在法律上,构成贪污罪共犯得满足啥条件啊?是只要参与就算,还是有其他具体要求呢?了解这些对判断他的情况很重要。
展开 view-more
  • #贪污共犯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贪污罪共犯,指的是和国家工作人员一起实施贪污犯罪行为的人。下面为您详细介绍贪污罪共犯的构成要件。 首先,主体要件方面。贪污罪共犯包括国家工作人员和能与国家工作人员构成共犯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国家工作人员涵盖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等。而那些虽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但能与国家工作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人,也可成为共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三条对国家工作人员的定义以及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款规定,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其次,主观方面要件。贪污罪共犯在主观上必须是故意的,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目的。也就是说,各个共犯都清楚自己的行为是在和他人共同实施贪污犯罪,也明白这样做会非法占有公共财物,还希望这种结果发生。如果有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参与了相关行为,没有共同的故意和非法占有的目的,那就不能认定为共犯。 再者,客观方面要件。贪污罪共犯需要有共同的犯罪行为。这些行为既可以是共同实施实行行为,比如一起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公共财物;也可以是存在分工,有的负责利用职务便利,有的负责提供帮助、出谋划策等。各个共犯的行为相互配合,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共同导致了贪污犯罪结果的发生。比如,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实施贪污行为,非国家工作人员帮助其转移、隐匿赃物等,他们的行为都对贪污犯罪的完成起到了作用。 最后,客体要件。贪污罪共犯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公共财物的所有权,又侵犯了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正常活动以及职务的廉洁性。公共财物包括国有财产、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以及用于扶贫和其他公益事业的社会捐助或者专项基金的财产等。 总之,判断是否构成贪污罪共犯,要综合考虑上述主体、主观、客观和客体四个方面的构成要件,严格依据法律规定来认定。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