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是否应当依照法定?
我遇到了行政强制方面的事儿,不太清楚行政强制在设定和实施的时候是不是必须按照法定的来。要是不按法定程序,会有啥后果呢?我想弄明白这里面的法律规定,好维护自己的权益。
展开


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确实应当依照法定。这里所说的“依照法定”指的是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来进行,无论是设定行政强制的种类、条件,还是实施行政强制的主体、程序等,都得有法律依据。 从设定角度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设定。尚未制定法律,且属于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事项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本法第九条第一项、第四项和应当由法律规定的行政强制措施以外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且属于地方性事务的,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本法第九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行政强制措施。法律、法规以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强制措施。这就明确了不同层级的法律规范在设定行政强制时的权限,保证了行政强制设定的严肃性和合法性。 在实施方面,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应当遵循法定的程序。比如,行政机关在实施查封、扣押措施时,应当制作并当场交付查封、扣押决定书和清单;在实施冻结存款、汇款时,应当履行法定的通知义务等。《行政强制法》对行政强制的实施程序做了详细规定,行政机关必须严格遵守。如果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强制,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赔偿;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总之,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依照法定是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的重要要求。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