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行使代位权的要件有哪些?

我在和别人有经济往来时,听说了代位权这个概念。我想知道,如果我要行使代位权的话,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呢?我不太懂法律,希望能了解得清楚一些,以免自己的权益受损,也避免自己的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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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代位权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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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位权是一种法律赋予债权人的权利,通俗来讲,就是当债务人不好好行使自己对别人的债权,从而影响到债权人的利益时,债权人可以代替债务人去行使这个债权。下面为你详细介绍行使代位权需要满足的要件。 首先,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必须是合法且确定的。合法意味着债权的产生是基于合法的法律关系,比如正常的借贷、买卖等。确定则要求债权的数额、履行期限等都是明确的。《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这里前提就是债权人有合法确定的债权。 其次,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所谓怠于行使,是指债务人能够通过诉讼或者仲裁的方式向其债务人主张权利,但却没有这样做。比如,甲欠乙钱,丙又欠甲钱,甲明明可以去法院起诉丙要求还钱,却一直拖着不去,这就属于怠于行使到期债权。 再者,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已经对债权人造成损害。也就是说,因为债务人不积极追讨自己的债权,导致债权人的债权无法实现。比如,债权人等着这笔钱来偿还自己的债务或者维持正常生活,但由于债务人的不作为,债权人的利益受到了影响。 另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只能在自己债权的范围内去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不能超过这个范围。例如,债权人的债权是10万元,那么代位行使的债权也不能超过10万元。 最后,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是指基于扶养关系、抚养关系、赡养关系、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和劳动报酬、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费、人寿保险、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等权利。这些债权是和债务人的人身紧密相关的,不能被代位行使。 总之,行使代位权需要同时满足以上几个要件,并且要通过向人民法院请求的方式来行使,这样才能确保自己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有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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