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是判断一个人是否需要承担侵权责任的关键依据。下面我们来详细分析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首先是行为的违法性。这指的是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违反了法律的规定。法律为人们的行为划定了界限,当一个人的行为超出了这个界限,就具有了违法性。比如,随意损毁他人的财物,这明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保护公民财产权的规定,其行为就具有违法性。如果行为是合法的,比如警察依法执行公务时造成的一些必要损害,就不构成侵权。 其次是损害事实的存在。损害事实是侵权责任产生的前提条件。损害包括财产损害和人身损害。财产损害比如财物的损毁、被盗等;人身损害则包括身体上的伤害和精神上的痛苦。例如,因他人的过错导致自己身体受伤,或者因他人的诽谤导致自己名誉受损、精神受到打击等,这些都属于损害事实。只有当存在实际的损害时,才有可能要求侵权人承担责任。 因果关系也是重要的构成要件之一。它要求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联系,即损害事实是由违法行为所引起的。在判断因果关系时,需要分析如果没有该违法行为,损害是否会发生。比如,某人在马路上被一辆违规行驶的汽车撞倒受伤,这里汽车的违规行驶行为与受害人的受伤之间就存在因果关系。如果损害是由其他原因造成的,而与该违法行为无关,那么行为人就不承担侵权责任。 最后是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过错分为故意和过失。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他人权益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例如,故意殴打他人致其受伤。过失则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损害他人权益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虽然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比如,在驾驶车辆时,因疏忽没有注意到前方行人而导致碰撞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一般情况下,行为人只有在主观上存在过错时,才承担侵权责任。 综上所述,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需要同时具备行为的违法性、损害事实的存在、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行为人主观上的过错这四个要件。只有当这些要件都满足时,行为人才需要承担侵权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