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医疗事故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我家里人之前在医院治疗,结果出现了一些状况,我怀疑可能是医疗事故,但不太确定。我想知道医疗事故的构成要件到底有哪些,好判断一下我家人遇到的情况是不是属于医疗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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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医疗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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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指的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以下为你详细介绍医疗事故的构成要件。 首先,主体必须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合法的医疗机构是指依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规定,经登记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构。医务人员则是指依法取得执业资格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如医师和护士等,他们必须在合法的医疗机构中执业。例如,没有取得执业资格的“黑诊所”及其人员造成患者损害的,就不属于医疗事故。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明确规定了医疗事故的主体范围。 其次,行为的违法性。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必须有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行为。这些法律、法规和规范是为了保障医疗活动的安全和患者的权益而制定的。比如,医生在手术前没有按照规定对患者进行全面的检查,就属于违法行为。《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 再者,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这里强调的是过失行为,而不是故意。过失分为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过于自信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已经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轻信能够避免。例如,医生因为疏忽开错了药,导致患者病情加重,这就是疏忽大意的过失。并且这种过失行为必须造成了患者人身损害的后果,如果没有造成损害后果,即使有违法行为也不构成医疗事故。《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条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将医疗事故分为四级。 最后,过失行为和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也就是说,患者的人身损害后果必须是由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为所导致的。如果损害后果与过失行为之间没有因果关系,那么就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比如,患者本身患有严重的基础疾病,即使医生在治疗过程中存在一些小的过失,但这些过失并不是导致患者死亡的直接原因,那么就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在实际的医疗事故鉴定中,因果关系的判断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专业的医学和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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