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是一种严重的经济犯罪行为,它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下面为你详细介绍该罪的构成要件: ### 主体要件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这里的“公司、企业”很好理解,就是我们日常所说的各类公司和企业。而“其他单位”则是指除公司、企业之外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需要注意的是,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如果有受贿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也就是按照受贿罪来处理。这是因为他们具有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与普通的非国家工作人员有所区别。 ### 主观要件 构成该罪,行为人在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的,并且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也就是说,行为人明知道自己收受他人财物的行为是违法的,会损害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利益,但仍然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如果行为人是因为疏忽大意而收受了他人财物,或者并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就不构成该罪。 ### 客体要件 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正常管理秩序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公司、企业等单位需要在一个公平、公正的环境中运营,而受贿行为会破坏这种环境,使得资源不能得到合理配置,影响单位的正常发展。例如,在商业交易中,如果一方通过行贿获取交易机会,就会使得其他竞争者处于不公平的地位,破坏了市场的正常秩序。 ### 客观要件 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行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行为人利用自己在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中担任的职务所形成的便利条件,比如利用自己主管、负责或者承办某项业务的权力。“索取他人财物”是指行为人主动向他人索要财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则是指行为人被动地接受他人给予的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包括为他人谋取合法利益和非法利益,只要行为人承诺、实施或者实现了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即可,不要求实际为他人谋取到了利益。同时,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认定为“数额较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总之,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构成需要同时满足主体、主观、客体和客观四个方面的要件。在判断一个行为是否构成该罪时,需要综合考虑各个要件的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