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结业时员工补偿金是否优先给付?
我所在的公司经营不下去要结业了,还欠着好多供应商的货款和银行的贷款。我担心公司的钱不够还这些债务,想知道我们员工的补偿金会不会优先给,这样我心里也有个底,不然生活都成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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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结业的情况下,员工补偿金是否优先给付是很多员工关心的问题。下面我们从法律规定和实际执行情况来分析。 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明确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这意味着,在企业破产程序中,员工补偿金是优先于普通破产债权受偿的。 其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也有类似规定,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也就是说,在公司非破产的清算程序中,员工补偿金同样具有优先支付的地位。 不过,这里的优先是有条件的。它是在清偿破产费用、共益债务以及清算费用之后优先。如果公司财产连这些费用都无法清偿,那么员工补偿金可能也无法全额获得。 在实际操作中,当公司结业时,员工应该及时关注公司的清算情况,积极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发现公司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没有按照法律规定优先支付补偿金,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等法律途径来解决。 综上所述,在公司结业时,员工补偿金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是优先给付的,但具体情况还需要根据公司的实际资产状况和清算程序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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