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合同到期不再续签该怎么处理?


当职工合同到期不再续签时,需要分情况进行处理。下面为你详细解释: 首先,我们要明确这种情况分为用人单位不续签和劳动者不续签两种。当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如果是公司不愿意续签,那么公司需要给劳动者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标准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若劳动者不续签,又分为两种小情况。一是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劳动者仍然不续签的,则无需支付经济补偿。例如,公司提出以相同的工资待遇和工作条件续签合同,而劳动者自己不想续签,这种情况下公司不用给补偿。二是用人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劳动者不续签的,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比如公司要降低工资或者增加工作强度等,劳动者因此不续签,公司就得按前面说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 在处理合同到期不续签的手续方面,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有相应的义务。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总的来说,职工合同到期不再续签的处理需要依据具体情况,按照法律规定来进行,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如果在处理过程中遇到纠纷,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途径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