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挪用公款及时归还,公司是否可以不发工资?
我是一名公司员工,之前因为家里有急事挪用了一笔公款,但之后及时归还了。现在公司说因为我挪用公款的事,要扣着工资不发。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看,公司这样做合理吗?我该怎么办呢?
展开


在这种情况下,公司不发工资的行为通常是不合理的。下面为您详细分析。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挪用公款”和“工资”这两个概念。挪用公款一般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而工资是员工通过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员工的劳动报酬。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明确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也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员工挪用公款及时归还,这是对错误行为的一种补救。如果员工的该行为没有给公司造成实际损失,公司以挪用公款为由不发工资,就属于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违法行为。即使员工的挪用行为给公司造成了损失,公司也不能直接不发工资。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所以,如果员工挪用公款及时归还,公司不能直接不发工资。若公司已经不发工资,员工可以先与公司友好协商,要求公司支付工资。若协商不成,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