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员工被迫离职可获得多少赔偿金?

我在公司工作期间,因为公司一些不合理的安排,比如强行增加工作量、降低工资待遇等,导致我被迫离职。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按照法律规定我能获得多少赔偿金,具体是怎么计算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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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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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被迫离职时,赔偿金的计算涉及到多个方面,下面为您详细解读。 首先,我们要明确“被迫离职”的含义。被迫离职指的是员工并非出于自身意愿,而是由于用人单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劳动合同约定等行为,致使员工不得不离开工作岗位。例如,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举例来说,如果员工在单位工作了3年零4个月,那么经济补偿就是3.5个月的工资;如果工作了2年零7个月,经济补偿则是3个月的工资。 同时,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上述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也就是说,如果用人单位的行为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可以获得双倍的经济补偿。例如,员工工作了1年零2个月,正常经济补偿是1.5个月工资,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员工可获得3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此外,关于工资的计算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员工在遇到被迫离职的情况时,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工作证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与用人单位就赔偿金问题无法协商一致,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等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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