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加班加点工资是以什么为计算基数的呢?


在了解职工加班加点工资的计算基数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下什么是加班加点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就是劳动者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继续工作所应获得的额外劳动报酬。这是法律为了保障劳动者的权益,对其额外付出的劳动给予的补偿。 那么,职工加班加点工资的计算基数该如何确定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相关的工资支付规定,计算加班工资的基数首先要遵循当事人的约定。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里明确约定了工资数额,并且以该数额作为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下,这种约定是有效的。比如,你和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写明月工资为5000元,并且约定以此作为加班工资计算基数,那就按照这个来算。 要是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也没有约定加班工资计算基数,那就按照劳动者正常出勤月工资的70%来确定。这里的正常出勤月工资,指的是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所获得的全部劳动报酬,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不过,计算基数也有下限要求。依据相关规定,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这是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基本权益,防止用人单位通过压低计算基数来减少加班工资的支付。比如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是每月2000元,那么计算加班工资的基数就不能低于这个数。 此外,如果劳动合同只约定了劳动者的工资标准,但没有明确约定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或者合同约定不明确时,一般应当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工资计算基数。但如果实际发放的工资项目中已经包含了加班工资,并且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已支付的工资包含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和加班工资的,可以按照实际发放的工资确定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 综上所述,职工加班加点工资的计算基数确定方式是比较复杂的,要综合考虑劳动合同约定、正常出勤月工资以及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等因素。劳动者应当了解自己的权益,在遇到加班工资计算问题时,依据法律规定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