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员工试用期辞职需要赔偿吗?

我现在处于试用期,因为个人职业规划的原因,想从当前公司辞职。但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我需不需要向公司进行赔偿。我和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也没有涉及什么保密协议之类的特殊情况,就想问问按照法律规定,我试用期辞职需不需要赔偿公司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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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试用期辞职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试用期内,员工辞职是否需要赔偿,这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正常情况下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在试用期里,员工只要提前三天告知公司自己要辞职,这就是合法的解除劳动关系的方式,在这种正常操作下,员工通常是不需要向公司进行赔偿的。这是法律赋予劳动者在试用期内相对自由的择业权利。 然而,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员工可能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比如,如果员工在试用期内违反了服务期约定。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如果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另外,如果员工在试用期内违反了竞业限制约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所以,一般来说试用期提前三天正常辞职无需赔偿,但要是违反了服务期或竞业限制等约定,就可能要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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