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签订劳动合同,职工有哪些权益?


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职工拥有多方面的权益。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双倍工资赔偿是职工的一项重要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也就是说,如果您在公司工作超过一个月,公司还没和您签合同,从第二个月开始,您就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最多能拿十一个月。例如,您每月工资是5000元,公司从第二个月开始没签合同,那从第二个月到第十二个月,每个月公司都要给您10000元工资。 其次,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职工很有利,它没有明确的终止时间,除非出现法定解除情形,否则用人单位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合同。 再者,职工还有权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即使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和职工之间也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必须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如果公司没给您交社保,您可以要求公司补缴。 最后,如果职工的权益受到侵害,还有权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您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服,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维权过程中,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比如工资条、工作证、考勤记录等,以证明您和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总之,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职工享有双倍工资赔偿、视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补缴社保以及通过法律途径维权等权益。希望广大劳动者了解自己的权益,在遇到问题时能够勇敢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