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倒闭时员工是否有遣散费?
我所在的公司经营不善面临倒闭,我在这公司工作几年了。我想知道公司倒闭的话,我们员工能不能拿到遣散费啊?如果能拿,该怎么计算,依据是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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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倒闭的情况下,员工通常是有遣散费的。这里所说的遣散费,在法律上准确的概念是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是指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用人单位按照法定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的费用,以弥补劳动者因失去工作而遭受的一定经济损失。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劳动合同终止。同时,该法第四十六条明确,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的计算标准也在《劳动合同法》中有详细规定。根据该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如果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例如,小李在一家公司工作了3年零8个月,他在劳动合同解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是5000元,那么公司应支付给他的经济补偿就是4个月工资,即4×5000 = 20000元。 当公司倒闭时,员工要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首先要与公司进行友好协商,明确经济补偿的具体数额和支付时间。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责令公司支付。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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