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公司未支付加班费且裁员后,员工能否要求继续留在公司工作?

我所在的公司一直没给我支付加班费,现在又把我裁了。我不想失去这份工作,想问问从法律角度看,我有没有权利要求继续留在公司工作呢?心里很着急,希望懂法律的朋友帮忙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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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加班费纠纷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公司未支付加班费且裁员后员工能否要求继续留在公司工作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从多个法律层面进行分析。 首先,关于加班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这意味着,如果公司安排了员工加班,就必须按照相应标准支付加班费,公司未支付加班费的行为明显违反了这一法律规定。 其次,涉及到裁员的合法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对于用人单位裁员有着严格的规定。该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如果公司的裁员不符合这些法定情形,那么就属于违法裁员。 如果公司存在未支付加班费且违法裁员的情况,员工是有一定权利要求继续留在公司工作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也就是说,当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时,员工可以选择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即继续留在公司工作。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员工要实现继续留在公司工作的诉求,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比如,证明自己加班事实的证据,像加班通知、考勤记录等,以及证明公司裁员违法的证据。只有在证据充足的情况下,员工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等法律途径,才更有可能实现让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目的。同时,如果劳动合同已经客观上无法继续履行,比如公司已经关闭相关业务部门等,员工可能就无法要求继续留在公司工作,但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相应的赔偿金。总之,员工遇到这种情况时,要及时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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