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会以哪些形式违法约定试用期,劳动者求职时有哪些注意事项?


在劳动法律关系中,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相互了解、相互适应的一个阶段。然而,有些单位会以各种形式违法约定试用期,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以下为您详细介绍单位违法约定试用期的常见形式以及劳动者求职时的注意事项。 首先,我们来了解单位违法约定试用期的常见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对试用期的期限做了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如果单位约定的试用期超过了这个标准,就属于违法约定。例如,签订了一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却约定了三个月的试用期,这显然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其次,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有些单位在劳动者离职后再次入职时,或者岗位调动时,再次约定试用期,这也是违法的。还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若单位在这类合同中约定了试用期,同样违反了法律规定。 此外,单位不能只签订试用期合同。如果用人单位只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比如,单位和劳动者只签订了一份试用期合同,那么这份合同实际上就是正式的劳动合同。 对于劳动者来说,在求职过程中要注意以下几点。在签订劳动合同前,仔细审查合同条款,明确试用期的期限、工资待遇等内容。如果发现试用期约定不符合法律规定,要及时与用人单位沟通协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要注意保存好相关的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以便在发生劳动纠纷时能够证明自己的权益。另外,劳动者要了解自己在试用期内的权利,如获得劳动报酬、享受社会保险等。如果用人单位侵犯了自己的权益,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总之,劳动者要增强法律意识,在求职过程中谨慎对待试用期的约定,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一旦遇到单位违法约定试用期的情况,要及时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