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立案后的流程是怎样的?


强制执行立案后的流程主要包含以下几个阶段。 首先是执行通知阶段。法院在立案后,会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这一做法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该条规定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执行通知一般会明确告知被执行人需履行的义务内容、履行期限等信息。 接着进入财产调查阶段。法院会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等方式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包括银行存款、房产、车辆、股权等。若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法院会根据不同财产类型采取相应的执行措施。比如对于银行存款,法院可以直接冻结、划拨;对于房产、车辆等不动产或特定动产,法院可以进行查封、扣押。 然后是执行措施实施阶段。如果被执行人在执行通知指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法院会根据查询到的财产情况采取具体的执行行动。例如,拍卖、变卖已查封、扣押的财产以清偿债务。同时,对于被执行人隐匿财产、拒不配合执行等行为,法院有权对其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执行过程中,还可能出现执行和解的情况。双方当事人可以自愿达成和解协议,变更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义务主体、标的物及其数额、履行期限和履行方式等内容。达成和解协议后,被执行人若按照和解协议履行完毕,执行程序终结;若被执行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也可以就履行执行和解协议向执行法院提起诉讼。 最后是执行终结阶段。当出现以下情形时,执行程序会终结:被执行人的义务全部履行完毕;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