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工程款8年未结算是否已过诉讼时效?

我这边涉及到一个工程款的问题,8年了一直没结算。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是不是就没办法通过法律途径去主张我的权益了?具体要怎么判断是否过了诉讼时效呢?
展开 view-more
  • #工程款纠纷
  • #诉讼时效
  • #工程结算
  • #民事权利
  • #法律保护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工程款8年未结算是否已过诉讼时效,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要明确诉讼时效的基本概念。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就丧失了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律制度。简单来说,就是在规定时间内如果不主张自己的权利,之后再去法院打官司,对方可能会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进行抗辩,法院可能就不会支持你的请求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88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如果双方已明确约定了结算的时间,而在8年后仍未结算,此时已过诉讼时效。因为从约定的结算时间届满开始,权利人就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损害了,诉讼时效开始计算,超过三年就过了诉讼时效。 如果工程款未经结算,也没有约定履行期限的,应当按照有关交易习惯确定。在这种情况下,诉讼时效可能还未开始计算或者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比如,如果一直没有结算,也没有明确表示不支付工程款,权利人可能不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损害,诉讼时效就可能还未起算。但如果存在一些可以推断出权利人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的情形,比如发包方明确表示拒绝结算或者拒绝支付工程款等,诉讼时效就可能从这些情形发生之日起开始计算。 另外,根据相关规定,承包人索要工程款的诉讼时效,自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的第29天起算。如果从这个时间点开始计算已经超过三年,一般情况下就过了诉讼时效。但如果存在诉讼时效中断、中止等法定事由,诉讼时效可能会重新计算或者暂停计算。例如,权利人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等情形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