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年金身故受益人是怎样规定的?
我参加了企业年金,现在担心万一自己身故,这笔钱该怎么处理。想了解下企业年金身故受益人的 相关规定,比如谁能成为受益人,受益比例是怎么确定的,有没有什么限制条件之类的。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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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主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当参加企业年金的职工身故后,就涉及到身故受益人的问题。
根据《企业年金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职工或者退休人员死亡后,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这明确了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在职工身故后是可以作为遗产进行处理的。
关于身故受益人,通常情况下,职工可以在建立企业年金计划时指定受益人。指定的受益人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也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之外的其他人,比如职工可以指定自己的朋友、慈善机构等作为受益人。指定的方式一般需要按照企业年金方案规定的程序进行,可能需要填写相关的指定受益人表格等文件。
如果职工没有指定受益人,那么就按照法定继承来处理。法定继承的顺序是: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在受益比例方面,如果职工指定了多个受益人,可以自行确定受益比例。如果没有指定受益比例,则多个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例如,职工指定了三个子女为受益人但未确定比例,那么这三个子女将平均分配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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