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过后一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
我和另一半申请了离婚,经过30天冷静期后,我还是想离,但对方却反悔不同意了,我现在不知道该怎么处理这种情况,是只能继续过下去,还是有其他办法可以完成离婚?
展开


当离婚冷静期过后一方不同意离婚时,首先要明白离婚有两种方式,即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在协议离婚中,离婚冷静期是法定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离婚协议书》等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若一方在冷静期过后不同意离婚,意味着双方无法再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此时,坚持离婚的一方可以选择诉讼离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在诉讼离婚过程中,提起诉讼的一方需要向法院提交相关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具体情况进行审理和判决。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