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冷静期后一方不愿意离婚怎么办?

我和另一半申请了离婚,经过30天离婚冷静期,现在我还是想离,但对方却反悔不愿意离了。我不明白在这种情况下该怎么处理,是只能继续维持婚姻,还是有其他办法可以解决呢?
展开 view-more
  • #离婚冷静期
  • #协议离婚
  • #诉讼离婚
  • #婚姻法规
  • #离婚纠纷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离婚冷静期后一方不愿意离婚,这在法律上涉及到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不同途径的处理方式。 首先,我们要了解协议离婚的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离婚协议书》等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所以,如果在冷静期后一方不愿离婚,不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那么此次协议离婚申请就会被视为撤回。 如果想解除婚姻关系,另一方可以选择诉讼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一方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在诉讼离婚过程中,需要准备相关证据来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比如家庭暴力的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分居的相关证明等。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实际情况进行审理和判决。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