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清算后账本该如何处置?
我所在的企业进行了破产清算,现在清算差不多结束了,不知道那些账本该怎么 处理。留着感觉占地方,直接扔了又怕不符合法律规定,想了解下企业破产清算后账本在法律上是如何规定处置方式的。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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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破产清算后账本的处置是一个有明确法律规定的事项。首先,我们要了解一下会计档案这个概念。会计档案是指单位在进行会计核算等过程中接收或形成的,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事项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等各种形式的会计资料,企业的账本就属于会计档案的范畴。
依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会计档案的保管是有严格要求的。对于企业破产清算后的账本,不能随意销毁。一般情况下,这些账本需要按照规定的保管期限进行妥善保存。其中,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也就是我们所说的账本)等主要会计档案的最低保管期限为30年。
企业破产后,通常由破产管理人来负责管理和处理这些账本。如果企业有上级主管单位,在破产清算结束后,账本可以移交给上级主管单位进行保管。要是没有上级主管单位,就需要按照规定存放在当地的档案管理部门。
当保管期限届满后,如果要销毁这些账本,也需要遵循特定的程序。首先要由档案管理机构会同会计管理机构提出销毁意见,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列明拟销毁会计档案的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和销毁时间等内容。然后单位负责人、档案管理机构负责人、会计管理机构负责人、档案管理机构经办人、会计管理机构经办人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对于其中未结清的债权债务会计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会计凭证不得销毁,应当单独抽出立卷,保 管到未了事项完结时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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