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责方修车期间交通费应由谁赔偿?
我开车时被对方撞了,交警判定对方全责。我的车送去修了,修车期间我出行产生了不少交通费。我想问下,我这些交通费该由谁来赔偿呢?是肇事方,还是他的保险公司?我不太清楚相关法律规定,希望得到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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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通事故中,无责方修车期间产生的交通费赔偿问题,首先要理解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这里涉及到民事侵权赔偿责任,简单来说,就是因为一方的过错给另一方造成了损害,有过错的一方需要对受损害的一方进行赔偿。在交通事故里,肇事方如果被认定有责任,那么就要对无责方因事故遭受的损失负责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对于交通事故中无责方修车期间的交通费,就属于因事故导致的财产损失范畴。 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也明确指出,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所以,无责方在修车期间因为车辆无法使用,而选择其他合理的替代性交通工具所产生的费用,是可以要求肇事方进行赔偿的。 在实际情况中,如果肇事方车辆购买了保险,通常先由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进行赔偿。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的条款里一般也包含对这类合理损失的赔偿。不过,保险公司的赔偿可能会有一定的范围和限制,无责方需要提供合理的交通费票据等证据来证明费用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如果保险公司的赔偿不足以弥补无责方的全部交通费损失,那么不足部分就由肇事方自行承担。总之,无责方有权要求获得修车期间合理的交通费用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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