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企业终止合同的补偿金是怎样规定的?

我在一家企业工作,最近企业要终止和我的合同。我想了解一下,企业终止合同的补偿金是怎么算的,什么情况下我能拿到补偿金,补偿金的标准是多少呢?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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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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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终止合同补偿金是企业在与员工终止劳动合同时,按照法律规定给予员工的一定经济补偿。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相关法律规定。 首先,要明确在哪些情形下企业需要支付终止合同补偿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其中,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以及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其次,关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说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如果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例如,小李在一家企业工作了3年零8个月,月平均工资为5000元。企业因被依法宣告破产而与其终止劳动合同,那么企业应支付给小李的经济补偿金为4个月工资,即4×5000 = 20000元。 此外,如果企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标准是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 总之,企业终止合同补偿金的规定是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在遇到企业终止合同的情况时,劳动者应了解自己的权益,必要时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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