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立遗嘱是否可以去公证处?

我打算立一份遗嘱,想把自己名下的房产和存款分配好。但我不知道立遗嘱的具体流程,朋友说可以去公证处立遗嘱,我不太确定是不是真的可以。我想了解去公证处立遗嘱合不合法,有没有什么限制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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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立遗嘱是可以去公证处的,这种在公证处订立的遗嘱叫做公证遗嘱。简单来说,公证遗嘱就是遗嘱人在公证人员的见证下所订立的遗嘱,公证人员会对遗嘱的订立过程进行证明,以确保遗嘱是遗嘱人真实意愿的表达,并且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规定,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这就从法律层面明确了遗嘱人能够前往公证处订立遗嘱。 去公证处立遗嘱有诸多好处。一方面,公证机构的公证人员具备专业的法律知识,他们会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理遗嘱公证,能够确保遗嘱的形式和内容都符合法律要求,避免遗嘱因为形式或内容不合法而被认定无效。另一方面,公证遗嘱具有较高的证明力。在日后发生遗嘱继承纠纷时,经过公证的遗嘱能够作为强有力的证据,证明遗嘱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不过,去公证处立遗嘱也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也就是说遗嘱人要能够清楚地认识自己行为的性质和后果,能够独立表达自己的意愿。同时,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能受到他人的胁迫、欺骗。而且,遗嘱处分的财产必须是遗嘱人个人的合法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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