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遗嘱是否需要公证处公证?

我最近在考虑立遗嘱的事情,想把自己的财产分配一下。但对于遗嘱需不需要去公证处公证不太清楚。担心不公证会不会遗嘱就无效,又怕公证了会有一些麻烦。想了解一下从法律角度看,遗嘱到底要不要去公证处公证呢?
展开 view-more
  • #遗嘱公证
  • #遗嘱效力
  • #自书遗嘱
  • #继承纠纷
  • #民事行为能力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遗嘱不是必须要到公证处进行公证的。是否对遗嘱进行公证由遗嘱人自行决定,法律并没有强制规定遗嘱一定要公证。 遗嘱公证,简单来说,就是公民在生前对自己的财产作出安排,然后经过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在其死亡时这个安排就立即产生法律效力的一种法律行为。 《民法典》规定,遗嘱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就是合法有效的,公证只是增强遗嘱的法律效力。有效遗嘱需要具备这些要件:首先,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就是说能够清楚明白自己行为的后果,能够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比如,精神正常的成年人一般就是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其次,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不能是被欺骗、被逼迫立下的,不然这样的遗嘱是无效的。再次,遗嘱人对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有处分权的,不能去处分别人的财产。最后,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不能违反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 遗嘱公证有一定优点。一方面,经过公证的遗嘱,其内容和形式都符合法律规定,能确保遗嘱具备生效要件。另一方面,遗嘱内容不易被篡改和伪造。而且,有利于保证遗嘱效力的实现,保护遗嘱人和遗嘱受益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因遗嘱引起的继承纠纷的发生。 不过,即使遗嘱不公证,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和实质要件,也是有效的。比如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内容合法的话,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相关概念: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指自然人能够通过自己独立的行为进行民事活动,行使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 自书遗嘱:是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的遗嘱。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