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继承需要公证吗
我想了解一下遗嘱继承方面的事情,家里老人立了遗嘱,打算把房子留给我。但是有人说遗嘱得去公证才有效,也有人说不公证也行。我就有点迷糊了,这个遗嘱继承到底需不需要去公证啊,想知道公证和不公证有啥区别和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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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继承不是必须要公证的。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通俗来讲,就是让专业机构来证明一些事情是真实合法的。 一般而言,公证与否并不是遗嘱生效的法定强制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这表明只要遗嘱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即便没公证,在继承时也会按照遗嘱来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指出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等,这进一步说明立遗嘱是公民的权利,只要符合相应条件,遗嘱就有效。例如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就符合要求;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这些形式的遗嘱即便不公证,只要符合规定都是有效的。 不过,经过公证的遗嘱,在证明力方面可能会更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也就是说,如果有公证遗嘱,在没有足够相反证据的情况下,法院等一般会认可其真实性和合法性。 相关概念: 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 遗嘱继承: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而承受其遗产的继承方式 。 遗赠扶养协议: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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