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继承遗嘱是否需要公证?
最近在处理家里老人遗产的事情,老人留下了遗嘱,但不确定这份遗嘱需不需要去公证。担心不公证会影响遗嘱效力,又怕公证手续麻烦。想了解一下,法定继承的遗嘱到底需不需要公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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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继承遗嘱不需要公证也能生效。所谓法定继承,就是在被继承人没立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法律规定确定继承人范围、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来进行继承。而遗嘱是被继承人对自己财产进行处分的意思表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然人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只要遗嘱是遗嘱人真实意思表示,遗嘱人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那么遗嘱就是有效的,并不以公证为生效要件。 虽然不公证遗嘱也有效,但经过公证的遗嘱具有更强的证据力。在发生纠纷时,经过公证的遗嘱更容易被法院采信。比如,存在多份遗嘱且内容冲突时,如果有公证遗嘱,一般会优先以公证遗嘱为准 。 《公证法》规定了办理公证的相关程序,如果要进行遗嘱公证,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总之,法定继承遗嘱不强制要求公证,是否公证可根据自身情况决定。如果希望遗嘱的效力更加稳固,减少日后可能产生的纠纷,那么进行公证是个不错的选择;如果觉得公证程序繁琐,不进行公证,只要遗嘱符合法定条件,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相关概念: 法定继承: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 遗嘱:自然人对自己死后个人财产处分的意思表示,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 公证: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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