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法定继承房产需要公证吗?

我家里亲人去世后留下了房产,现在涉及到法定继承的问题。我不太清楚法定继承房产时公证这个环节是不是必须的。我想知道如果不公证会不会影响后续房产的处理,公证具体又有哪些作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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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法定继承房产一般不需要公证。以下为你详细解释: 首先,法定继承是指依据法律直接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进行处理的情况下,对被继承人的遗产进行合法有效继承的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也就是说,法定继承自继承开始时就发生效力,并非必须经过公证程序。 其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这表明,即使不办理公证,继承人也可以凭借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办理房产过户登记。 不过,虽然法定继承房产不强制要求公证,但公证也有其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也就是说,经过公证的房产继承,证据效力更高,在后续可能出现的纠纷中,公证文书可以作为有力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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