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写的遗嘱能否去公证处公证?
我自己写了一份遗嘱,对财产分配等做了安排。但我担心这份遗嘱的效力,听说去公证处公证能增强法律效力。我就想问问,我自己写的这份遗嘱能不能拿到公证处去进行公证呢?
展开


自己写的遗嘱是可以去公证处公证的。 首先,自己写的遗嘱在法律上被称为自书遗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也就是说,只要遗嘱是遗嘱人亲自书写,有本人签名,并且注明了具体的年、月、日,那么这份自书遗嘱在形式上就是符合法律要求的,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而公证遗嘱是指经过公证机构公证的遗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一条规定,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等公证事项。所以,自书遗嘱的遗嘱人可以向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对自己所立的自书遗嘱进行公证。 在办理公证时,公证机构会对遗嘱的内容和形式进行审查。他们会确认遗嘱是否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愿表达,遗嘱人在立遗嘱时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内容是否合法合规等。如果经过审查,遗嘱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和公证要求,公证机构就会出具公证书,赋予遗嘱更强的证明力。这样一来,在后续涉及遗产继承等问题时,经过公证的遗嘱在司法实践中更容易被认可和采信。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