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中关于试用期规定的内容有哪些?
我最近找工作,公司说有试用期,我不太清楚试用期在法律上都有啥规定。想了解一下劳动合同法里对试用期的具体要求,比如试用期时长、工资这些方面是怎么规定的,心里有个底,避免自己权益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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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中对试用期的规定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试用期期限。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不同,试用期的上限也不同。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时,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而且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如果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就是劳动合同期限。 其次是试用期工资。《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这是为了保障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基本生活和权益。 然后是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这是对用人单位随意解除试用期员工的限制,保护劳动者的就业稳定性。 总之,这些规定旨在平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试用期的权利和义务,既给用人单位一定的考察员工的时间,也充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相关概念: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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