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现金的企业所得税购买价款是怎样规定的?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企业所得税里涉及的购买价款概念。企业所得税是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购买价款就是企业在购买货物、服务等过程中实际支付的金额。当企业采用现金支付购买价款时,在企业所得税处理上,有一系列相关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这里的成本就包含了企业购买货物或者接受劳务等所支付的价款。也就是说,如果企业用现金支付的购买价款是与企业取得收入相关且合理的,那么这部分价款是可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进行扣除的。 那么,如何判断购买价款是否合理且与取得收入有关呢?这就需要结合企业的实际经营情况来判断。比如,企业购买的原材料用于生产产品,最终产品销售取得了收入,那么购买原材料支付的现金价款就与取得收入相关,并且只要购买价格符合市场行情等合理因素,就可以进行扣除。 不过,企业需要留存相关的凭证来证明购买行为的真实性和价款的合理性。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企业应取得符合规定的发票等外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的依据。如果企业支付现金购买价款后,没有取得合法有效的凭证,那么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这部分支出可能不被允许扣除。 另外,对于一些特殊情况,比如企业向个人支付现金购买价款,也有相应规定。如果符合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标准,企业可以以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但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 总之,企业用现金支付购买价款时,要确保交易真实、价款合理,并取得合法有效的凭证,这样才能在企业所得税处理上符合法律规定,正确扣除相关成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