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把专利捐给国家?


把专利捐给国家,从法律角度来说,本质上是一种专利转让行为,即将专利的所有权无偿转移给国家相关部门或指定机构。 首先,我们要明确专利转让的概念。专利转让是指专利权人作为转让方,将其发明创造专利的所有权或持有权移转受让方,受让方支付约定价款所订立的合同。当我们说把专利捐给国家时,就是转让方(专利所有人)不收取受让方(国家相关机构)的价款,是一种无偿的转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条规定,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手续。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接下来是具体的操作流程。第一步,需要确定接受捐赠的国家相关部门或机构。这可能因专利的类型和用途不同而有所差异。例如,如果是与农业相关的专利,可以考虑捐赠给农业农村部下属的相关科研机构;如果是与环保有关的专利,可能可以捐给生态环境部相关单位。一般可以通过查询政府部门的职能和业务范围来确定合适的接受方。 第二步,与接受捐赠的机构进行沟通。向他们表明捐赠专利的意愿,并提供专利的详细信息,包括专利的名称、类型(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技术内容、应用前景等。机构会根据这些信息进行评估,判断是否接受捐赠。 第三步,签订书面的专利转让合同。合同中要明确双方的身份信息、专利的具体情况、转让的方式(无偿捐赠)、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等内容。合同的签订要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步,办理登记和公告手续。在签订合同后,当事人需要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交转让合同、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等相关文件。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会对提交的文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进行登记,并予以公告。此时,专利的所有权正式转移给国家相关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