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关系时人身损害工资如何赔偿?
我在给人做一些零散劳务工作的时候受伤了,现在没办法工作也就没了收入。我想知道这种劳务关系下,人身损害导致的工资损失该怎么赔偿呀?是按我平时干活的收入来算吗?还是有其他的计算方式,想具体了解下赔偿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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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劳务关系中,如果遭受人身损害导致工资方面的赔偿,是有明确规定和计算方式的。 首先,要明确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不同,劳务关系中不存在工伤认定这一说法,雇员在工作中受到伤害是按普通侵权造成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来承担赔偿责任。 关于工资赔偿方面,也就是误工费赔偿。误工费是指受害人因侵权行为受到伤害,不能正常进行工作导致收入减少的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 确定误工费,需要考虑两方面因素。一是误工时间,二是收入状况。 误工时间的确定:受害人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法医鉴定或者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等认定。如果受害人的实际误工日期少于休假证明的,应以其实际的误工日期认定;实际误工日期多于休假证明的,一般应当根据休假证明认定。 收入状况确定:如果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比如,受害人每月工资5000元,因受伤误工3个月,那么误工费就是5000×3 = 15000元。如果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另外,除了误工费,人身损害赔偿还可能涉及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如果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总之,在遇到劳务关系人身损害工资赔偿问题时,要依据实际情况,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和方式来确定赔偿金额。若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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