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企业清算阶段的债务如何处理?

我有一家企业现在进入清算阶段了,但是还有一些债务没处理。我不知道该按照什么流程来处理这些债务,也不清楚有哪些法律规定。想问问在企业清算阶段,债务到底该怎么处理,有没有什么要特别注意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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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企业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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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企业清算阶段,债务处理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需要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和规定。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处理流程及相关法律依据。 首先,企业进入清算阶段后,需要成立清算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清算组成立后,要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接着,清算组要对企业的资产进行清理和评估。确定企业现有的资产价值,以便明确可用于偿还债务的财产范围。 之后,按照法定顺序清偿债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最后,清算结束后,清算组需要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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