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工不签劳动合同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用工不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会面临多种处罚:首先,存在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的风险。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要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也就是说,如果工作了15个月没签合同,那从第2个月到第12个月这11个月,单位都要给劳动者发双倍工资。 其次,存在视为已经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风险。《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这意味着后续双方的劳动关系在很多方面有了更稳定的保障。 再者,用人单位丧失以试用期不合格为由辞退员工的权利。若签了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企业能在试用期内以不符合录用条件辞退员工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没签书面劳动合同,口头约定的试用期无效,单位不能以此为由辞退员工,增加了用工风险。 另外,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不易得到保护。《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可在劳动合同中与劳动者约定保守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条款、竞业限制条款等。但没签劳动合同,就很难证明哪些属于商业秘密,员工离职后违反竞业限制规定也无需担责,对企业发展不利。 最后,用人单位可能面临罚款等行政处罚。比如《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第五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未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按照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人数,对用人单位处以每人500元罚款 。不同地区规定可能不同,企业应重视签订劳动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