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未签订劳动合同该如何赔偿?
我在一家企业工作了半年,企业一直没和我签劳动合同。我担心之后权益没保障,想了解企业要是一直不签,按照法律得怎么赔偿我,具体的赔偿标准和计算方法是怎样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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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企业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一项法定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明确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果企业违反了这一规定,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就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这里所说的“二倍工资”,其计算方式是从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开始算起,直到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举例来说,如果您在企业工作了6个月,企业都没有与您签订劳动合同,那么从第2个月开始到第6个月,这5个月企业需要每月支付您双倍工资。也就是说,您除了正常拿到这5个月每个月的工资外,企业还需要再额外支付您这5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劳动者主张双倍工资赔偿是有仲裁时效限制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所以,如果您发现企业未与您签订劳动合同,要及时主张自己的权益。 当企业未签订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可以通过与企业协商、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求企业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双倍工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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