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法典中,房屋延期多久可以要求退房?
我买了房,可开发商延期交房了,我心里很着急。我想知道具体从法律角度讲,延期到什么程度我就有权利要求退房,以及这个时间界定有没有特殊情况。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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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法典中,一般情况下,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也就是要求退房)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这里解释一下相关概念。所谓“催告”,就是购房者以书面等形式明确通知开发商,要求其在一定期限内交房。“三个月的合理期限”是法律给予开发商的一个缓冲时间,让其有机会完成交房义务。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因为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延期交房是合理的,像发生了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或者政府因公共利益需要进行征收、规划调整等。但当不可抗力因素消失后,一般也会有一个合理延期期限,而这个合理与否,需要由购房者和开发商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法院或者仲裁部门裁定。
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相关规定,该规定保障了购房者在开发商延期交房达到一定条件时解除合同的权利,以维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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